象棋业余棋王赛福建赛区泉州预选竞赛规程

 “我要上全运·健康中国人”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比赛象棋福建省选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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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杯”福建赛区泉州预选赛

竞赛规程

一、

指导单位:中国象棋协会

二、

主办单位:福建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福建省体育局

三、

承办单位:福建省象棋协会、泉州市体育局

四、

协办单位:泉州市直机关象棋协会、晋江大将棋苑、泉州农商银行、晋江市明阳商贸有限公司、福建兴融香业有限公司

五、

赛事官网:中国智力运动网

六、

推广单位:北京中体明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七、

比赛时间及地点:5月5日—7日于泉州市世贸中心酒店12层多功能厅举行(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中段煌星大厦)

八、

竞赛分组

1、

公开组:1947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如女子实际参赛人数少等于11人则男、女合并为一组比赛但分别录取成绩;如大等于12人则男、女分组比赛并分别录取成绩;

2、

少年组: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比赛及录取成绩办法同上。

九、

参赛资格: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运动,比赛报名时未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象棋大师)及以上称号的福建省内户籍象棋爱好者或是福建省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也可是省外户籍)均可自由报名。

十、

竞赛办法

1、

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版);

2、

采用积分编排制,各组竞赛轮数视报名人数确定;

3、

比赛用时: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4、

每局棋结果,胜方2分,负方0分,和棋各记1分;

5、

对局不作记录,(临时)限着:40回合,提出方“将军”不计;

6、

名次确定:依次比较个人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如无法区分,则比较上一轮得分,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十一、

录取名次及奖励

1、

男子公开组:录取前二十四名;

2、

女子公开组:录取前十二名;

3、

男子少年组:录取前八名;

4、

女子少年组:录取前八名;

5、

以上各组冠军获得由中象协颁发的“福建泉州+××组”棋王证书;

6、

男、女公开组冠军获得代表福建省参加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比赛象棋男、女公开组预赛资格;

7、

男、女少年组冠军获得代表福建省参加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比赛象棋男、女少年组决赛资格;

8、

另从公开组中选出男子二名、女子一名成绩最好的大学生代表福建省参加第十三届全运会象棋大学生混合团体组预赛。

9、

已获得代表资格的个别棋手出于某些特殊原因无法参赛的将按成绩依次向下顺延代表资格;

10、

参赛运动员凭赛后各组名次按《技术等级标准》向福建省象棋协会申请相应技术等级,可携带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于赛后现场申报象棋等级证书。

十二、

报名办法

1、

报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150617757,微信号:18150615575,QQ:1378371584。请参赛者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后发送至邮箱:1378371584@qq.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报名表+姓名”)。(注:如个别参赛者有困难,可以联系李老师以其他方式寄送报名表给李老师)

2、

规程公布即日起至4月28日止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报名。已报名的参赛棋手请于5月5日8:30至12:00到泉州市世贸中心酒店大堂报到,报到时查验二代身份证(大学生凭学生证)。

3、

报到联系人:李老师(18150617757)、陈老师(15905937589)、陈老师(18960285763)、谢老师(13600723898).

4、

参赛人员年龄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本省户籍以身份证或户口薄上信息为准,大学生以学生证为准。

十三、

其他事项

1、

裁判长、副裁判长由福建省象棋协会选派,裁判员由协办单位选调。

2、

参赛人员需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

参赛人员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四、

本竞赛规程由福建省象棋协会负责解释。

十五、

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福建省象棋协会

二0一七年4月2日

附件:㈠报名表;

      ㈡补充通知;

      ㈢竞赛办法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