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运会象棋决赛运动员资格筛查的补充通知

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比赛象棋决赛参赛运动员资格筛查的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根据6月26日国家体育总局召开的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比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为加强对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比赛象棋决赛的组织领导,确保赛事安全顺利进行,现将象棋决赛运动员资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象棋运动员资格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运动员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体群字〔2017〕59号)执行,凡本届全运会竞技比赛项目【以《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项目设置的通知》(体竞字〔2014〕148号)规定的为准】在全国单项体育协会有过注册记录的专业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届象棋决赛;

 

二、运动员户籍所在地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运动员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体群字〔2017〕59号)印发日期2017年4月10日为截止日期,4月10日后变动户籍的无效。

 

三、请各参赛队于2017年6月30日16:00前将自查结果反馈表(见附件1)扫描件发送至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存在上述资格问题的参赛队,请依照《关于第十三届全运会象棋运动员参赛资格问题的处理意见》替补,并将《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替补参赛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和《第十三届群众比赛赛区替补参赛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盖章原件扫描版以及电子照片打包发送至滨海新区赛区联系人,以便制作参赛证件,保证运动员顺利参赛。

 

四、如逾期未报,经有关单位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运动员的决赛成绩。

 

 

联系方式:

 

1.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浩  

 

电话:010—87559131

 

电子邮箱:zgxqxh@163.com

 

2.滨海新区赛区:

 

联系人:苏承斌  15822884996

 

电话(传真):022-66896370

 

电子邮箱:bhxqjyjtyc@126.com

 

 

附件:

                           中国象棋协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