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南宁市“江川杯”象棋赛竞赛规程

 

第九届南宁市江川杯象棋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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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南宁市总工会、南宁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南宁市工人文化宫、南宁市象棋协会

赞助单位:广西江川(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2526日 南宁市工人文化宫7楼会议室

三、竞赛项目:个人赛

四、运动员资格:16岁以上、身体健康(65周岁以上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适合该项运动南宁市籍棋手凭身份证在南宁市工作的外地棋手凭《南宁市居住证》均可报名参赛。

五、参赛办法:

(一)赛事服务费:30元/人;以交纳赛事服务费确认报名有效,否则不安排比赛参赛名额为100满为止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4日止到南宁市象棋协会(南宁市象棋协会:2191395 陆璐、13457089887 黄家敏)报名逾期不受理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

(二)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共比赛九轮

(三)比赛用时:使用计时钟,每方基本用时2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不记谱,超时判负。

七、名次区分

个人名次按积分、对手分,累进分、胜局、后手局、犯规区分

八、奖励名次:录取前十二名,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

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800元 

第四名:700元 第五名600元 第六名:500元 

第七名400元 第八名300元 第九名:200元

第十名至十二名各100元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比赛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十、凡在比赛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比赛成绩,已经决出名次的取消全部比赛成绩,不予录取名次,情节严重者大会进行通报批评。

十一、其他各参赛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十四、活动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