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六十周年院庆”系列活动
“南华医院俱乐部杯”衡阳市象棋团体赛暨
第四届“珠晖杯”象棋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工会、衡阳市珠晖区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俱乐部
三、友情支持: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2018年12月14-16日
五、比赛地点:南华医院新俱乐部(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36号)
六、竞赛项目:象棋个人赛、团体赛
七、参赛资格:65周岁以下(195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合该项运动的国内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团体赛以衡阳市辖县(市、区)象棋协会和大型企业俱乐部为组队单位,每队限报3位棋手,不足3人的队不计团体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象棋群体比赛简明规定。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9轮。随机抽取棋手代号,首轮对阵为1-2、4-3、5-6…,依此类推;上届“珠晖杯”前八名棋手首轮回避配对。
(三)每轮比赛逾10分钟未到场就座者作弃权论,累计弃权两轮,取消比赛资格(不退参赛保证金)。
(四)比赛用时: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
(五)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由一方棋手提出时开始计算(棋手自行记录回合数),提出方“将军”着数不计。
(六)“重复局面”两次或以上,一方棋手要求裁决,即为“待判局面”;如裁定为不变作和,双方均可在两回合内变着,不变判和;裁定一方变着(含“长将”),则必须在两回合内变着,不变判负。
(七)棋违反行棋规定(含“自杀”)一次判犯规,两次直接判负。
(八)名次区分:
1.个人赛:依次比较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胜局、后走局数。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名次,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2.团体赛:采用队员总分制,即根据各队3位棋手个人名次总和排列名次,少者列前。如相等,则比较最高个人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赛录取前六名,颁发锦旗和奖金: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500元、第四名1200元、第五名900元、第六名600元
(二)个人赛录取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冠军另颁发奖杯)和奖金: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4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000元、第六名800元、第七名700元、第八名600元。
(三)珠晖区象棋协会会员,单独录取前六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该奖项与个人总排名奖金可重复领取):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500元、第五名400元、第六名200元。
(四)200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衡阳市籍少年棋手(以身份证为准),单独录取前六名(不足七名减1录取)颁发荣誉证书。
十、报名和报到
(一)12月10日前接受报名,限报120名。每人交参赛费100元(珠晖象协会员免交参赛费)和保证金100元,报名后退赛或弃权者,概不退费,最后一轮赛后退还保证金。
联系人:何鹏(13974786319)、周章筱(18874099945)
(二)报名一律以参赛费和保证金到账为准,额满后或逾时报名者均无效。报名时请将报名费和保证金用微信转账至联系人,并提交参赛棋手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三)参赛棋手于12月14日8:30前到珠晖区东风南路336号南华医院新俱乐部报到。
十一、经费和保险
(一)大会提供参赛棋手12月14、15日中餐盒饭,其他费用自理。
(二)参赛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突发疾病、交通意外,第三者伤害等在参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如因为未购买保险而出现意外伤害无法赔付的情况,与比赛组委会无关。
十二、赛场纪律
(一)公平竞赛,文明对弈,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二)赛场内禁止吸烟,违者一次记犯规,两次直接判负。
(三)禁止携带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赛场,在赛场内(含卫生间)电子通讯设备(含手机)响铃判犯规一次,接打或查看电子通讯设备(含手机)信息直接判负。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竞赛日程安排表
衡阳市珠晖区象棋协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