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象棋群体比赛简明规定

一、适应范围

   1、全国儿童比赛。

   2、各行业系统比赛。

   3、省级以下基层比赛。


二、行棋规定


   1、摸子走子,以手离开为准。

   2、违反行棋规定、“自杀”均判一次犯规。第二次触犯则判负。


三、比赛规定


   1、用时办法:基本用时加秒制,包干制,临时限时制。

   2、自然限着:30~40 回合,将军不计。

   3、碰乱棋子:无论碰乱何种程度,可立即恢复。在自己时间内,复原后继续比赛;在对方时间内,为对方增加 5 分钟时间。


四、纠正错误


  在对局过程中,出现意外错误,无论出自何方, 均应在五个回合内及时纠正,超过五个回合不予受理,继续比赛。


五、裁决规定


   1、在对局中出现问题,裁判有权介入。如系案列,按“疑案从无”原则处理。

   2、待判局面的裁定:

  (1)一方长将,必须在下着变着。

  (2)双方均为允许着法,不变着和。

  (3)一方为禁止着法,另一方为允许着法, 前者变着。

  (4)双方均为禁止着法,不变作和。

   3、一局棋累计三次犯规判负。


六、礼仪规定


   1、服装整洁,文明对弈。

   2、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3、手机关机,保持安静。

   4、公平竞赛,赛后退场。